汤山生平头一回见到方塘时,方塘刚好满十六岁,还没有进入她的《荒唐》时代;第二次见到方塘时,她快要离开了十八岁,刚好进入《放荡》生活的尾声。
一句话,汤山错过了方塘的《荒唐》与《放荡》的人生。
这一天,失意的汤山重遇失恋的方塘,前者要请后者吃饭,两人走在大街上,原本是一前一后,走着走着,就成了并排前行。
在拥挤的人流中,两人的肩部偶尔相撞,虽没牵手,看在别人眼中,这就是一对十分相配的恋人。惟一不合拍的地方,是汤山右肩背了个包。里面装着他的全部家当。
汤山长这么大,其实没在街头的中高档场所吃过饭。以前做学生时是没钱财,后来跟着陈瑜生去乡下杀猪,有了点钱却没时间。
这是汤山有生以来第一次请一个姑娘吃饭。并且还是个十分漂亮的姑娘。无论如何,不能蹲在街边吃碗米粉了事。
可他在这个小镇上生活这么久,却对街头餐饮的风格、好坏通通没有一点概念,满大街看得眼花缭乱,走着走着就有点不知所措。
不知该进哪一家才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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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太差的场所怕丢自己的脸,进好几分的场所嘛,又怕不合方塘的口味。
别看汤山跟方塘说话时油嘴滑舌,实际上在照顾女生方面,没有一点经验。其实女生跟男生吃饭,并不在乎吃甚么,而在乎跟谁吃。
汤山自然并不明白这些,在街头瞎转良久,最后却傻乎乎地问旁边的方塘:
《你喜欢吃甚么?》
方塘挨着他的肩,嫣然一笑:《随便。》
这本是女孩子很常见的回答。通常她们遇事不愿作主、或者干脆不愿思考时,就用这两个字塞责,实际上就是把决断的权力交给男生。这时男生就千万不能客气,否则便有照顾不周的罪过。
汤山却对方塘的回答很是不满,立即怼道:
《这满大街甚么都有,就是没有‘随便’可吃。你能不能别给我出这么一道无解的难题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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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是换了一般的女孩子,听着这么一番抢白,可能立马就要气得掉头走人。
可方塘偏偏不是一般的女孩子,她久经恋爱沙场,一看汤山的语言神态,就清楚他嘴上油滑,实际上根本没与女孩子相处过。
方塘笑了笑,有心要逗他,便立马回怼过去:
《那我就给你出一道有解的题:你喜欢吃什么?不妨介绍介绍?》
汤山一下就愣住了。他没念及对方一下就把问题抛归来。按他平常的个性,很可能会这么将话题进行下去:
是你饿了不是我饿了,我喜欢吃甚么跟你有什么关系?
但汤山只但是是没有与女孩相处的经验,却也不是个傻瓜,知道这么一句一句抢白下去,很可能会惹女孩子不高兴。而惹美女不喜悦,无论如何都是一件煞风景的事。
可汤山喜欢吃什么呢?他平常上街吃得最多的是肉丝米粉,说这件有点太没品味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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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年跟着陈瑜生到处杀猪,汤山亲手处理过太多的猪下水,他最爱吃乡下娘们爆炒的猪大肠。还要加过多的辣椒和大蒜。
倘若在某个难得一见的美女面前,说我喜欢吃辣椒大蒜炒猪大肠,人家会不会笑话他口味太重?
关键是,将一盘巨大的肥猪大肠,端到一位又高又瘦的漂亮姑娘面前,那情景看起来是不是也有点煞风景?
总之是,平常口齿伶俐的汤山,电光火石间没词了,红着脸摸后脑勺:
风从窗外吹了进来。
《这件,这个,我爱吃的,你未必喜欢吃。咋办呢?》
方塘捂嘴发笑。她就爱看汤山这副口吃的模样。只因汤山油嘴滑舌的时候,她接起话来有点力不从心。现在终于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复仇快感。
方塘后来将汤山带进了一家很不起眼的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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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某个在广东打工的人回枫林镇开的,口味并不怎么正宗,生意自然并不太好。但它有个优点,就是场所安静,适合闲聊。
方塘给自己点了一份三明治,又自作主张给汤山点了份超大的牛排。
汤山长这么大,行为语言上看起来流里流气,实际也是个土包子,没吃过西餐,没用过刀叉。
这回初次面对牛排,操作起来就有点鸡手鸭脚,把那块三分熟的巨大牛肉,摆弄得像条游来游去的鱼。从左边滑到右边,又从右边滑到左边,如何都摆不平。
好不容易切下一块,愣是不敢放入嘴中。因为中间残留着大量血丝。而汤山生平见血就晕。他算是反应快,赶紧将带血的那一面,埋进黑椒汁中,才没晕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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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之就是,就这么一块牛排,将他整治得比其屠夫生涯中,杀第一头猪时还狼狈。
方塘在对面吃吃地笑。汤山倒也是个实在人,没发现方塘是在故意作弄他,还傻乎乎地止步刀叉,关心起人家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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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你不是饿了一午时吗?就点这么一小块蛋糕?说好了千万别跟我客气嘛。》
方塘见他半天没吃进一块肉,还反过来关心自己,倒有点小动容。她平常不是个容易被动容的人,只因见过的男人太多,动容的门槛就比普通女孩高大量。
今日因为失恋在先,虽则面带笑容,实则情绪低落,因此稍遇温情,立即莫名地感动起来。也忘了要纠正对方,那不是蛋糕而是三明治。
方塘笑了笑:
《这么一块就够了,我减肥。》
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汤山放下刀叉,开始教训她:
《减什么肥呀?你看看你,即便长得这么高,可从下到下,将皮和骨去了,剩下的肉估计不到二十斤。再不多吃一点,就快营养不良了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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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典型的屠夫语言。因为杀猪的时候,才会去估计连皮带骨去掉之后,剩下多少肥肉、瘦肉以及五花肉。
可这话听在方塘耳中,却觉得十分新鲜。以前即便也有男生关心她的吃喝营养,但从没人把幽默说得这么接地气的。于是她又笑得前仰后合。
方塘笑完才喘口气反驳说:
《女孩子又不是猪,身上要那么多肉干嘛?》
汤山反正无法摆平那块牛排,干脆不再拿起刀叉忙活,改成不依不饶地斗嘴:
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。
《一定要要有点肉啊。当然也不能太肥,要肥而不腻,才有手感。》
后半句是从陈瑜生彼处学来的词句,汤山其实并不心领神会《肥而不腻》到底是个什么手感。更不知道男女之间公开说出这种话,挑*逗的意味相当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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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塘又笑,笑过一轮才压低音色道:
《此地是公共场合,说话别这么流氓好不好?》
汤山一愣,接着嘟嚷道:
《本来就是嘛。你想想,谁愿意天天抱着个搓衣板睡觉?》
这么一比喻,听着就更流氓了。要是别的女孩听到,私下尚可,但在公共场合,多少会觉得受到了侵犯,就算不会拂袖而去,也会红脸低头不言。
可方塘偏偏能够理解汤山。她清楚他不是故意耍流氓,而是没经历过女人,说话不知轻重。她听在耳中,反而认为汤山这件人挺有意思,至少能让她心情放松一点。
但她一个女孩子,也不好将这件话题从来都说下去,于是换了个话题问汤山:
《哎,聊聊你吧,两年没见,你干甚么去了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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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山一本正经地回答道:
《我是个杀手。这两年下乡从事犯罪活动去了,怕连累你,所以没去找你。》
这才是汤山的真正语言模式。屠夫和杀猪都在美女面前难以启齿,于是换个词说出来。对方能理解就当是实话,不能理解,就当是幽默了。
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。
方塘完全把此话当成逗她开心之语,笑得差点把刚喝到嘴里的奶茶给吐了出来。
方塘边笑边问:
《那你现在金盆洗手了没有?》
汤山一脸无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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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还没有。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啊。》
方塘笑着道:
《那我得赶紧离你远一点。跟一个杀手在一起,可不是什么好事。》
汤山一脸焦急:
《千万别。好不容易有个美女陪我吃饭,不能因为职业问题破坏了情调。所以,只要你不走,我能够立马金盆洗手。》
方塘大笑:
《别瞎吹了。我看你背个包在街头晃荡,哪像个杀手的样子?根本就是个流浪汉。》
汤山一脸神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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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看看,外行了吧?到处流浪是杀手的职业使然。作为一个合格的杀手,一定要打一枪换个地方,懂了没?》
方塘笑道:
《我如何看都像是,你犯了桃色案,被女朋友赶出来了。无家可归了吧?》
这话有试探的意思。她虽然感觉出汤山与女孩相处的经验尚浅,但见他长得不赖,说话又这么逗趣,好像不太可能没有女朋友。
汤山总算绷不住笑了,然后实话实说:
《我没有女朋友。原本住在朋友家,今日跟他吵了几句,我一气之下就甩门而出。没想到一上街就跟你偶遇,你说是不是天意?》
说话间,方塘早把那块三明治吃完了,才发现汤山面的牛排一点都没动。追问道:
《你如何光说不吃,是不是不爱吃牛排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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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山不好意思说自己晕血,而那牛排只有三分熟,里面全是血丝;而且他不太会用刀叉,牛排在他手下像条活鱼一样滑不溜丢。他笑道:
《我吃不下,因为注视着你我就饱了。》
方塘一愣:
《啥意思?我还能填肚子?》
汤山盯着她的脸说:
《秀色可餐嘛。》
方塘大笑。这一天因失恋带来的郁闷情绪,至此消散无踪。
结完账,两人离开了餐厅门口,相互都有点依依不舍。汤山搜索枯肠,想不出个合适的理由,能跟方塘多待一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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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塘到底大方一点,不像汤山般扭扭捏捏,倚着门框向他建议:
《你要是一时没地方可去,不如还住我家吧。反正那间房空着也是空着。你住进去,不但添了人气,我还能每个月收你租金,身上多点零花钱。》
汤山讪笑着道:
《两年前我欠租而逃,你说你妈骂了我两年。这回再见到我,说不定一怒之下要把我剁成肉酱。》
方塘笑着道:
《你放心,我妈骂归骂,只是过个嘴瘾,实际上严重脸盲,时隔两年,她一定不记起你了。》
汤山见她如此盛情,内心便无法拒绝。接着两人肩并肩,一起朝方塘家走去。
汤山并不清楚的是,在他们两人吃饭聊天期间,餐厅门外一直有个染红毛的家伙,鬼鬼祟祟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。此刻见他们一起走了,这人一边在后面不远处的紧跟,一面打电话请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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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那小子出来了,要不要找个没人的巷子,把他抓来见你?》
电话那一头指示道:
《千万不要打草惊蛇。跟着他,搞清楚他的落脚处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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